魏杰理事:竞争不能不择手段



  深圳新闻网:每次总是大步登台,滴水不喝,常常一口气讲完他的精彩观点。直到落下句号的那一瞬,他似乎方才发觉手边的矿泉水,立刻拿起来,一扬脖儿能咕噜噜喝下半瓶,然后再粗犷地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这就是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所长的魏杰的演讲风格。

  魏杰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绕弯子的经济学家。中国企业怎样才能拥有核心竞争力?魏杰开出的良方是,企业要以最快的速度健全企业内部的制度安排,外部环境也亟待改革创新。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更需调整,政府应是服务型的政府,在资源配置、投资上手不能伸得太长。政府最终有多少税收落袋,跟国民生产总值无关,而应该与其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多少和服务质量有关。

  要规范竞争手段,魏杰认为,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所以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企业大量的制度安排都不健全。内部安排上的残缺不全,必然影响了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他说:“一位国外CEO告诉我说,中国的企业缺乏制度安排,跟人缺胳膊少腿是一样的,国内企业互相竞争,这种情况不能再进行下去了。因为我们要来了。他给我的建议是:不要把加入世贸只当作一个贸易概念,它会涉及到这个国家的企业按照整个社会经济制度进行调整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制度安排上,中国企业未来的五六年内必须完成这个调节。如果企业的制度还仍残缺不全的话,中国企业谈不上核心竞争力。”政府和企业是平等关系魏杰表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则很难去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他认为,政府首先应该是服务型政府,它是社会公共管理部门,是为企业服务的。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不能是审批制,而应该是备案制。也就是说政府主要制定一种规则,只有符合这种规则的企业才能进得去。

  政府和企业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活动主体,是平等的关系,各司其责。企业如果依法经营,那与政府没有关系。政府如果依法管理,与企业也没有关系。我从来不同情忙得无术分身、到处告诉企业把利润做上去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这种累,其实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建立没什么好处。

  另外,企业对政府有完整的法律诉讼权。一旦政府干预过度,甚至干预失误,企业完全可以起诉政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企业作为经济主体主要力量的意愿。

  政府该收多少税政府该收多少税,这是企业最惦记的一个问题。魏杰认为,政府对企业剩余的索取即税收,它的数量与国民生产总值无关,应该与政府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有关。如果服务范围比较大而且服务得好的话,可以多收。如果服务范围很小,那就不能多收。多收就谈不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

  政府投资的“挤出效应”也值得关注。企业在投资,政府也在投资。但政府投资范围应该给予限定。凡是公共产品政府应该投资,商务产品则全部应由企业投资。如高速公路修起来之后如收费,则是商务产品,应由企业投资;不收费则是公共产品,当然是政府投资。商务投资或者公共产品投资历来是界定政府和企业的投资关系的重要因素,政府介入商务投资历来影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魏杰认为,政府和企业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活动主体,是平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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